发布时间:2015-09-11 09:17 我要投稿
□记者?王韵涵 通讯员 黄宪伟
?因被他人追债,安阳县男子赵某想出个歪招,他编造理由借走朋友轿车,转身抵押给投资公司借款还债。债虽然还清,但赵某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9月8日,被告人赵某一审被安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3年6月10日,赵某以用车为名,将朋友申某的一辆轿车借走。当日,赵某到一投资公司借50000元现金,将车抵押给该投资公司。拿着50000元借款,赵某偿还了自己的债务。随后,申某多次向赵某催要车辆,赵某以种种理由予以推托。于是,申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13年7月18日,经安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申某被借走的这辆轿车价值71200元。2013年8月12日,赵某才将轿车返还给申某,并取得了申某的谅解。2014年5月16日,赵某主动到安阳县公安局投案。另查明,赵某归案后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一网上在逃人员。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借用他人车辆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价值71200元,数额巨大,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民警抓获一名网上逃犯,属立功表现,依法予以减轻处罚。9月8日,被告人赵某一审被安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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