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20 09:06 我要投稿
安阳网讯 (记者 赵 慧 通讯员 申金丹) 一辆货车行至市中华路北段中华桥附近时,撞上了一辆电动自行车,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5月8日,北关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对货车司机刘某提起公诉。
事故发生于2014年4月的一天晚上。据在附近经营修车铺的张师傅回忆,当时下着雨,“我看见一个电动自行车轮胎从空中掉在地上,一辆红色货车朝前滑了六七米远,电动自行车被撞得变了形,被甩出十几米远。”张师傅说,走近一看,看到一个人被货车车轮压着。张师傅被吓了一跳,等稍微回过神来立刻拨打了电话报警。很快救护车赶到现场,但骑车的人已经身亡。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得知,货车驾驶员为刘某,当天驾驶货车从新乡驶向磁县。“货主一直打电话催,当时下着雨视线不好,我又开了很长一段时间,电动自行车是从哪里出来的没看见,就直接撞上了。”刘某这样描述事故发生的过程。
刘某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应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北关区人民检察院于5月8日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刘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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