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17 10:31 我要投稿
□记者 赵晓凤
“很多私家车聚集在市长江大道科目三考场,等着学科目三的人租车练习,很多车围着场地转,太不安全了。”昨日,市民张先生致电《安阳晚报》热线,称市长江大道和峨嵋大街的科目三考场上,私家车“改造”的陪练车一辆接一辆在路上行驶,埋下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能出拳整治。
现场: 陪练私家车上路行驶
5月7日12时10分左右,记者驾车从市黄河大道与峨嵋大街交叉口向南行驶,行驶至广顺街,发现除了考试车和一些驾校的教练车在缓慢行驶外,不少私家车也在路上行驶。
记者注意到,过往司机看到教练车时,特意放慢速度。为了躲避这些教练车,司机们不得不左躲右闪,鸣笛提醒前方车辆。“这些新手学车心里没底,一有车过来就手忙脚乱,稍不留心就可能发生危险。我们平时开车从这里经过时,都尽量离他们远一些。”在附近居住的市民王先生说,上下班高峰期时,道路通行率特别低,很容易堵车。
观察:
车内有科目三考试模拟系统
调查中,记者发现这些没有“学”字牌照的私家车,副驾驶控制台上也连接着一台装有科目三考试模拟系统的平板电脑,座位上都坐着人,并且这些人时刻观察着路况。
看着一辆私家车停了下来,记者敲开车窗。车上坐着两个人,驾驶位置上坐着一名女子,副驾驶位置上坐着一名拿着一台平板电脑的男子。听说记者想在考试路段练车,男子爽快答应了:“150元4圈,先上车吧,她还有1圈,练完就教你。”
上车后记者发现,这辆车的副驾驶位置下方装有刹车,并且还有一根线,连着车载平板电脑,电脑上有科目三考试的内容。根据系统发出的提示音,学员可变换灯光,然后起步出发。
交通局:
私家车陪练不符合规定
“我市的教练车辆按照省里的标准,车身统一为白色,而且在指定部位必须喷涂培训机构名称、自编号和监督电话,以及‘教练’、‘教练车’等字样,市民学习驾驶技术,必须通过正规驾校,使用正规车辆练习。”市交通局车辆技术科工作人员陈晓东表示,学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术,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
“对于教练车的车牌、副刹车等有一定的技术标准,而且教练员必须持教练证,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私家车不是驾校的正规教练车,向未取得驾驶证的学员提供驾驶培训显然不符合规定。”陈晓东说。
交警:
开私家车学车属无证驾驶
“私家车并不属于教练车,是绝对不允许为无证学员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谈及私家车陪练,交警表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市民找私家车陪练,属于无证驾驶,既影响了考场秩序,也造成了安全隐患。他们会不定期进行检查,接到举报后会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查处。
交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律师:
一旦有事故,学员最“受伤”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河南永生律师事务所的宋律师。宋律师表示,如果学员使用驾校或相关部门的正规教练车,因非故意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的,应当由驾校或相关部门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因为学员与驾校或相关部门是培训服务合同关系。
但如果学员使用非正规的教练车,本质上就是无证驾驶,一旦在驾驶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作为驾驶员的学员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学员想要向车主(陪练的人)追究责任和索要赔偿,很可能因为他们之间形成的服务合同内容违法而得不到法律支持。
总之,学员使用私家车练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很可能负完全责任。所以建议广大学员选择正规的教练车学习驾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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