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安阳新闻 > 殷都安阳 >

林州警方开展“打假行动”,相继破获假冒化肥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摘要]大河网讯 2015年,公安部开展“打假行动”以来,林州市公安局迅速行动,重拳出击,相继破获假冒化肥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百姓的食品卫生安全。 5月26日,山东临沂“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来林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大河网讯    2015年,公安部开展“打假行动”以来,林州市公安局迅速行动,重拳出击,相继破获假冒化肥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百姓的食品卫生安全。

   5月26日,山东临沂“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来林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发现我市部分辖区销售假冒其公司生产的化肥。当日,民警在桂林镇刘某经营的化肥经销点查获商品名称为“施达丰”牌的假化肥,刘某购进该假冒化肥已售出约三吨共计75袋,在合涧镇王某经营的农资产品经销点也查获商品名称为“施达丰”牌的假化肥约五吨。经查证,“施可丰”化肥的外包装上印有“施可丰”商标,是山东临沂“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化肥商标,外包装上标识虽有雷同,但联系电话和公司名称均不同。目前,该批涉假化肥已被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经过摸排,林州警方于近期摧毁了一生产毒豆芽作坊。林州市小菜园村村民魏某在自己搭建的作坊内使用豆芽速长剂和无根素生长豆芽,然后将生产的豆芽到市场销售。林州警方对魏某生产的豆芽进行了样本提取,并送到“洛阳市黎明化工研究院”进行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检测。经检验,魏某生产的豆芽中,检测出“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钠”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魏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该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嫌疑人郭某在林州市经营一家“郭风贤道口烧鸡老铺”,其明知肉制品护色剂中含有的亚硝酸钠有毒有害的情况下,在制作卤制品过程中仍滥用肉制品护色剂,该店的肉制品主要销售给林州市区居民。经林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猪头肉亚硝酸盐含量为80mg/kg/,鸡肉亚硝酸盐含量为16mg/kg。

   目前,郭某已被公安机关拘留。林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认准食品检验合格证。(张攻关  程江瑞 )


《林州警方开展“打假行动”,相继破获假冒化肥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anyang.yuduxx.com/jinri/247426.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