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12 15:13 我要投稿
居民楼里开店铺:便民?扰民?
《物权法》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记者?王小彤?徐依依
????“楼上的业主将房屋出租给别人用作办公场所,给我们楼下的住户带来很多困扰。”昨日,高新区后营村北小区的业主王女士向记者反映,由于后营村北小区毗邻安阳师范学院,因此受到不少工作室、培训机构的青睐,大量学生进出小区,引发了一系列问题。记者走访发现,不管是封闭式小区还是开放式小区,都普遍存在着“民宅商用”的现象。对于在住宅区里开设店铺是利?还是弊?市民对此的观点也并不一致。
????反对
????开店铺不应扰民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后营村北小区大门口,抬头一看,在临街的两排居民楼上很多家的窗户上挂着广告牌、宣传条幅等,上面显示着各个商户的咨询电话,内容涉及美容美体、婚纱摄影、诊所、补习培训等。进入小区,马上会被几个背着小包、发广告的人堵住去路,只要有人路过,他们就会上前介绍自家的专长招揽生意,有的人还顺便招聘培训班老师。只要路人有意愿实地看看补习班的环境,发广告的人就会热情地把客人引导至目的地。
????“我家楼上的业主将房子租了出去,租户将其当成了办公场所,太影响正常生活了。”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在楼梯间内经常看到有不认识的人走动,询问后对方告知是去楼上公司办业务的。“自己家门口经常有陌生人走动,搁谁也不可能放心。”王女士表示,楼上租户“住改商”时并没有征得她的同意。
????同时,记者了解到,在我市某小区有家幼儿园,开办好些年了,每天上午园里传出孩子们的欢笑声、跑步声、音乐声非常大,吵得邻居无法休息。住在幼儿园隔壁的王先生说:“幼儿园开在居民小区内太不应该了,尤其家有老人或家有病人的人家根本无法休息。”
????支持
????方便了居民生活
????市民翁先生在易园附近买了一套三室楼房,每天清晨,老两口就去公园散步,回来时,顺便在楼下面包房买点早点带回家吃。翁先生说,尤其是遇到雨雪天气,买个早点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这些商铺太便民了。记者发现,对于小区内百货、蔬菜、粮油及肉类等店铺,很多市民很赞同,因为这些商品大家基本天天需要,而且这些商品价格低廉,不值得跑远路购买,特别是一些只有老人在家的家庭,选择在小区内就近购买实在是便利。
????“平时上班比较忙,下班之后在小区里的瑜伽班上几节课放松一下,我觉得非常方便。”市民小张说自己很支持居民楼商用。“一般情况下,开在居民楼里的商业性机构都是和小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比如食宿班、健身班、美容减肥会所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社区居民,当然,如果噪音太大影响到居民们的正常生活这我也是接受不了的。”
????规定
????应征得邻居同意
????对此,记者走访了多家小区并随机询问了部分市民,大多数市民认为,诸如小型超市、复印社等,由于噪音小加上可以给居民提供一定的便利,人们比较容易接受。但是,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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