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16 09:00 我要投稿
?安阳网讯(记者? 党中良??通讯员??王小兵)? 6月13日20时50分许,经过市公安局龙安分局民警、施工方、承建方、龙安区政府工作人员五个小时的共同努力,一名欲跳塔吊讨薪的男子被成功劝下塔吊。
????多次讨薪未果??男子爬上塔吊
?当日15时50分,龙安分局民警接到市民报警称:一名男子爬上昼锦中学建筑工地2号教学楼塔吊上,要跳塔吊讨薪。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一男子站在塔吊护栏处,情绪非常激动,有轻生念头,该男子所处位置与地面高度约40米,一旦坠下,后果将不堪设想。根据现场情况,先期到达的公安民警、现场施工负责人迅速向有关方面通报了情况,同时加强外围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民警到达现场后,该男子表示,工地施工方拖欠他们的工资始终未给付,多次讨薪无果,所以才有了跳塔吊的想法,并要求民警和消防官兵联系拖欠工资的老板给他送钱过来,如若不然,他就要从塔吊跳下。
????40米塔吊上来回走动
?此时,民警要求施工方老板到场,与轻生男子交谈寻找营救时机,民警发现该男子情绪激动,大声呼喊“不给钱我就跳下去”,在塔吊操作杆处来回走动。经过5个小时的思想劝导,最后在民警、施工方负责人、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该男子终于同意离开塔吊。
?后经查明,安某等人在昼锦中学工地工作不到10日,因和施工方就工资待遇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安某为了扩大影响力,扬言要跳塔吊,向施工方索要工资,后经过施工方、承建方、公安民警及龙安区政府相关部门长达5小时的劝解,才没有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事发现场,安某一度拒不配合,造成群众围观,导致昼锦中学工地停工。
?6月13日,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给予安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索要债务、讨要工资等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跳楼、跳塔、自杀等手段威胁的行为既危险又妨碍公共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触犯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罚。法律界人士表示,索要劳动报酬、采取何种方式讨薪要账,是许多讨债人头痛之事,如果讨债人使用非法行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债务人的人身、财产危险的,则会触犯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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