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06 09:45 我要投稿
?安阳网讯(记者??任贵伟? 通讯员? 路明) “感谢内黄县工商局的同志帮我们家追回了赔偿。”7月1日,该县的王女士感激地说。
?6月22日,内黄县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王女士的投诉电话。王女士6月初在内黄县某农资经销门市部购买了门市上工作人员推荐的除草剂。王女士使用推荐的除草剂后发现杂草没有枯死,但是辣椒苗出现叶黄、苗尖腐烂等现象。王女士多次向商家反映,但商家一直不给解决。随后,她向工商局投诉。
?内黄县工商局工作人员经调查发现,该除草剂在销售环节,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就是不得用于辣椒,但该经销门市部不知道这个规则。王女士购买除草剂时,他们就推荐了该产品,并要求王女士按产品说明进行操作。王女士使用后,辣椒苗就出现了叶子逐步变黄、腐烂现象。内黄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耐心向农资经销商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终于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使双方达成协议:农资经销商按照每亩地2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按63亩地计算,一共12600元;每亩地赔偿一袋1.5千克的玉米种子。王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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