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13 14:56 我要投稿
原标题:“夫妻”生儿育女 婚姻被判无效
双方系表兄妹,并且未领结婚证
□记者?任贵伟?通讯员?王继芳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否可以接受?或许你可以接受,但是法律不允许!11月11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一对已“结婚”三十多年,并育有两子一女的表兄妹的婚姻关系无效。
????原告陈某与被告谢某系表兄妹关系,二人都是四川某地人。双方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于1977年在当地举办婚礼并开始同居生活,后生育两子一女。1987年7月,被告谢某带着二儿子陈某甲来到内黄县与王某共同生活至今,2015年原告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与被告谢某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经审理查明,内黄县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原告陈某与被告谢某的婚姻系事实婚姻。双方的母亲是同父同母的姐妹,二人系表兄妹关系。陈某与谢某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此,二人的事实婚姻关系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内黄县人民法院判决宣告陈某与谢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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