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03 11:52 我要投稿
□记者?任贵伟?通讯员?王文东
????11月30日10时30分,内黄县举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启动仪式。内黄县人民政府出台《内黄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内黄县城区从12月1日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内黄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禁放区域为东至硝河大道,西至颛顼大道,南至振兴路,北至建设路的县城建成区内,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内黄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内黄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在启动仪式上发言:“要全警动员,全警参加,分路包片,夯实责任。要充分发挥‘天眼’工程优势,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特别是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实行重点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得了,控制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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