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30 10:05 我要投稿
汤阴颁布“禁放令”,2017年1月1日起——
原标题:中心城区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郭凡
????12月24日,汤阴县举行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启动仪式,并发布了《汤阴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汤阴县中心城区建成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仪式上,与会人员在“禁燃烟花鞭炮你我共参与”条幅上进行了联合签名,同时在汤阴县城主要街道开展了宣传活动。
????此次汤阴县禁放区域为中心城区:东至京港澳高速公路,南至振兴大道,西至京广铁路,北至县界。产业集聚区:东至汤伏路,南至晋豫鲁铁路,西至京港澳高速公路,北至人民路。京广铁路以西区域:东至京广铁路,南至汤河水泥厂门前东西路,西至南水北调干渠,北至汤河。在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办法》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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