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20 13:08 我要投稿
本报讯 近日,林州市获得省财政厅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040万元。
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是国家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促进我国粮食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对符合条件的县(市)实行财政资金奖励。
林州市从2012年入选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范围,当年享受财政奖励资金1529万元。据统计,2012年至2015年,该市累计享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394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市)政府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不得用于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魏 帅 李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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