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8 09:12 我要投稿
□ 侯沛丽
?? 9月17日,《安阳晚报》刊登了一篇题为《有能力不履行 “老赖”街头被晒脸》的消息,报道了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首次利用大型商场外墙电子屏曝光“老赖”一事,在不少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笔者认为,街头晒脸这样的举措很好,让“老赖”似过街之鼠无处遁形,这样可以倒逼“老赖”回归法治轨道,勇于承担债务,不再做令人唾弃的过街之鼠。
?提起“老赖”,不少人深恶痛绝。所谓“老赖”,是指那些有履行偿还民事债务能力而拒不履行民事义务的人。近年,败诉人通过各种方式转移财产、“玩失踪”等成为“老赖”,他们对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书拒不执行,导致法院无法执行到位,出现了“法律白条”。“老赖”的存在,不仅亵渎了法律的尊严,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同时也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妨碍了社会和谐。
?笔者认为,惩治“老赖”最重要的不是怎么想办法去抓住“老赖”,而是必须形成一种让“老赖”不敢赖、不能赖、不愿赖的制度环境和执法环境。“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诚信,看似无形,却又无所不在;看似无用,却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对“老赖”进行街头曝光,加强信用惩戒,让“老赖”因为赖账失信而在社会上寸步难行,从而让“老赖”因失信而付出惨重代价。迫于压力,不少“老赖”会考虑主动履行债务清偿义务。曝光的最终目的还是去倒逼“老赖”回归法治轨道,勇于承担债务,不再做令人唾弃的过街之鼠。
?当然,街头晒脸只是惩戒“老赖”的一个举措。笔者认为,对“老赖”的惩处还需要有关部门多管齐下,形成合围态势,让“老赖”彻底丢掉不切实际的幻想,不再与法律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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