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18 10:03 我要投稿
□张璐
日前,一位朋友向笔者抱怨,周末带着孩子到公园玩耍,时常发现身边有人在吸烟,在公园内行走,经常会被烟雾所环绕,这让她十分不快。笔者发现,如今,很多公共场所禁烟还停留在“禁烟标志高高挂、吸烟行为很普遍”的状况。公共场所禁烟依旧任重而道远。
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在公共场所禁烟是一种文明的体现。因此,笔者认为,公共场所禁烟首先要从提高公民的文明素养做起。如今,吸烟有害健康在广大民众中已经形成共识,社会各级要通过广泛宣传,让大家意识到在公众场所吸烟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会给别人尤其是孩子、老人等弱势群体带来伤害,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让公共场所禁烟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从今年6月1日开始,北京实施“史上最严”的控烟条例,除了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外,部分室外场所也被列入禁烟范围,违反禁令的烟民,最高罚款200元。笔者认为,公共场所禁烟应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尤其是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构成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该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笔者认为,公共场所也应设立固定的吸烟区域,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满足吸烟人群的需求。
版权所有:安阳日报、安阳日报新农村周刊、安阳晚报、安阳慈善、大鼎手机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安阳网发布,安阳网原创及论坛、博客等原创信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 “安阳网-安阳日报”或“安阳网”。版权合作联系:0372-2561290。
《古城论坛:公共场所禁烟应何去何从?》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anyang.yuduxx.com/jinri/260152.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