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2 08:51 我要投稿
后续报道
原标题:我市停车场所监管成“真空”?
公安城管都说不归自己管
□记者 尚丽娟
????8月7日,《安阳日报》以《存车点乱乱乱老百姓烦烦烦》为题,报道了我市公共场所停车乱象,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热议。停车场所的乱象为何持续至今,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还是另有原因?8月14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采访。
????记者了解到,过去,停车场所管理涉及规划、交通、公安、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所有临时停车位收费必须证照齐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规定在全国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虽然取消了收费许可证制度,但是占用城市公共道路停车收费仍然需要经过特定部门批准。
????记者首先电话联系了公安部门。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解释,2010年之前,公安系统曾负责自行车等车辆的停车收费管理。在2010年公安系统机构改革后,他们就没有了这项职能。对于目前公共场所设置停车场该由谁审批、如何收费等问题,都不归他们管。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电话。同样,这里的负责人也称,他们之前从未涉及停车收费的管理。尽管目前的现状是不少停车点占用了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甚至整条道路,但他们也无权管理。
????在位于民主路北段的停车场,北关区红旗南社区主动承担管理责任。该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晓东表示,他曾先后到市发改委、城管、公安等部门寻求合法化手续,但这些部门都不管。为了规范管理,该社区联系灯塔路街道办事处将商户在民主路北段私自安装的地锁去除,并按照物价部门的要求张贴存车收费标准,还制作了写有“文明礼让、有序停放、方便出行”“停文明车、做文明人”的文明标语挂在路两边。“我们也希望能有部门对停车收费进行规范化管理,方便群众。”李晓东说。
????针对位于市人民公园西门前的停车场由谁管理的问题,市人民公园相关负责人陈亮表示,这一存车点已经存在了一二十年,公园一直以为这是市自行车管理部门监管的地方。目前,公园已主动联系了承包人,如果其提供不出合法手续,将对门前的停车场予以清理。
????采访中,不少市民也纷纷发表意见,不少人认为明明属于大众的人行道、广场和街道,为啥就轻而易举的成了停车收费场所?是谁允许这些场所的存在?收取的费用又去了哪里?为何有关部门明知侵犯的是公共场所而置之不理呢?大家希望有关部门能对存车点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使其合理收费,如此群众还是乐意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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