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09 09:12 我要投稿
□记者?常秀明 通讯员 程江瑞
?“偷亲爹的东西也算犯罪?”9月6日,林州市原康镇村民听说该镇宋家父子的事,不禁议论纷纷。原来,该镇青年宋成(化名)从小好吃懒做,总是偷偷变卖家里的东西,结婚以后,又伙同他人回家偷父亲宋民(化名)养的猪。看着“败家子”越来越难以管教,宋民考虑再三还是亲手将儿子送进了班房。
?“我儿子又把我养的两头猪偷了!”8月4日,原康镇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了一起特殊的报警。“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宋民报警时无奈地说,父母辛辛苦苦养家,却经不起儿子一次次折腾,仅老父亲养的猪,宋成已经从家偷走4头。宋民万般无奈报警,想让儿子接受法律的制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面对当事人和嫌疑人的特殊关系,民警高度重视,立即找寻宋成核实情况。经过走访摸排,民警找到了宋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民警经过审讯,宋成交代了先后两次盗取其父亲共四头猪的犯罪事实以及最后所盗两头猪的变卖去向。目前,民警已将宋民被盗的两头猪追回。
?经过物价鉴定,宋成所盗的两头猪价值2507元,民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宋成刑事拘留,并对其提请逮捕,8月20日,林州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宋成批准逮捕。
?“希望他能好好改正,做个好人。”父亲宋民说。
版权所有:安阳日报、安阳日报新农村周刊、安阳晚报、安阳慈善、大鼎手机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安阳网发布,安阳网原创及论坛、博客等原创信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 “安阳网-安阳日报”或“安阳网”。版权合作联系:0372-2561290。
《儿子伙同他人偷自家猪 父亲送“败家子”进班房》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anyang.yuduxx.com/linzhou/241167.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