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11 10:04 我要投稿
原标题:拒不履行连带清偿责任
林州法院对担保人作出逮捕决定
□记者 郭荣
??? 11月7日,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持逮捕证到该市拘留所,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常某宣布了逮捕决定,送安阳市看守所羁押。
????常某是该市河顺镇申村人。2010年,常某等8人和当事人崔某与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村信用社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该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村信用社向崔某提供借款本金30万元,还款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常某等8位担保人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签订后,申村信用社依约发放了贷款。然而,逾还款期限后,崔某未向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村信用社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
????该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村信用社向林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崔某依违约责任归还本金及利息。常某等8位担保人作为崔某借款的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胜诉。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崔某仍未还本付息,常某也拒不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经该市人民法院研究,依法对常某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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