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28 13:00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安阳网讯(记者任贵伟通讯员王继芳)贺某在生产黄豆芽过程中非法添加含有非食品添加剂的 “无根豆芽激素”,并将生产的黄豆芽出售,触犯刑法。11月18日,记者从内黄县人民法院获悉,贺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内黄县人民法院查明,贺某在明知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为非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下,于2008年10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在生产黄豆芽的过程中非法添加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的“无根豆芽激素”,并将其生产的黄豆芽出售。2013年11月21日,贺某以每公斤1.6元的价格售出150公斤黄豆芽,剩余正在生长的500公斤黄豆芽被查获。经检测,贺某生产的黄豆芽中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成分和6-苄基腺嘌呤成分。案发后,贺某在2014年1月8日到内黄县公安局投案。
内黄县人民法院认为贺某在生产的食品中非法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1月5日,内黄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贺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贺某所退赃款40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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