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02 09:20 我要投稿
□记者 刘博
??? “多亏了工商部门的调解,要不然这场纠纷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2月28日,市民王女士对文峰工商分局城南所成功调解电动车消费纠纷表示赞叹。
????几天前,文峰工商分局城南所接到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于2016年12月在惠苑街与平原路交叉口某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两轮电动车。2017年2月17日下午,王女士骑行过程中因刹车失灵撞上电线杆摔倒,电动车前车罩摔坏,王女士左手擦伤,怀疑是电动车质量有问题,便要求更换并赔偿。但该电动车专卖店老板认为该电动车没有质量问题,是王女士骑行不当造成的,不予理会。消费者王女士遂到文峰工商分局城南所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文峰工商分局城南所迅速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前往电动车专卖店调解处理此事。电动车专卖店老板称,双方交易时确认过电动车是全新状态,能够正常行驶,是王女士骑行不小心才撞上电线杆,属于人为因素,不属于电动车的包换包修范围。双方各执一词,分歧较大。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之后,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耐心调解。经过长时间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电动车专卖店负责免费修理好消费者摔坏的电动车前车罩并赔偿医药费共计350元。至此,双方言归于好,调解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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